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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登记应交的资料
1. 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 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可上传复印件)及家庭各成员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
3. 婚姻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4. 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和户籍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有效期30天);
5. 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6. 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原件扫描件。(①个人征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②可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org.cn/)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③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一次性付款无需提供征信证明,且后续不得变更付款方式;
7. 验资证明:购房意向家庭需提供20万元人民币现金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定期存款证明、存折等扫描件或原件照片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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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登记相关问答
1、问:只接受线上登记吗?
答:是的。
2、问:夫妻双方以一人名义摇号选房,登记是否能只提供一方资料?
答:不可以,须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资料。同时意向登记购房人姓名即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姓名,不作任何形式的转让和更名(包含直系亲属)。
3、问:客户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性由哪方审核?
答:客户自行承诺,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问:客户提供虚假信息资料,会有什么后果?
答: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问:购房人是外地集体户口,没有户主页,派出所提供的证明是否可以接受?
答:接受,外地户籍需满足社保或个税要求,具备购房资格即可。其中省社保需要缴纳单位开具“省直证明”。
6、问:学生户籍是否可以参加摇号,如学生户籍只有个人页,没有户主页是否可行?
答:可以,提供符合购房资格的文件即可参与摇号,学生户籍贷款政策以办理按揭时的银行贷款政策为准。
7、问:军人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驻杭部队军官凭政治部证明,可替代户口本,视同本地户籍。
8、问:非驻杭部队人员是否需要部队提供户口证明?还是军官证也可以代替?
答:非驻杭部队没有购房资格,如果配偶有购房资格,军官证可以。
9、问:丧偶家庭提供死亡证明还是户口本注销页?
答:二者提供其一即可。
10、问:购房人是子女,资金证明用父母的是否可以?
答:直系亲属可以,须提供户口本等证明材料证明亲属关系。
11、问:购房人正在办理落户,过程中已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户口准入证明,是否可参与摇号?
答:不可以,需提供符合购房资格的证明文件方可参与摇号。
12、问:购房人的住房查档,近期查过是否需要重新查档?
答:必须是2019年10月17日以后的,接受网络自助获取的查档证明,且购房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原件,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13、问:购房人网上拉的简版的征信可以用吗?
答:接受,须提供带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水印的版本。
14、问:征信证明如何界定能否贷款?
答:征信报告需自行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官网拉取,现场登记审核通过仅代表资料齐全,不作为能够贷款依据。
15、问:是否可以代为选房?
答:可以,直系亲属代为选房须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证明亲属关系,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委托书原件、委托视频;如非直系亲属代为选房须出具经公证处公证的全权委托办理购房全部手续的委托书原件。如在国外,须咨询所在国家的大使馆/领事馆办理相应的委托证明。如确因时间紧迫无法送交委托书原件的,可先交扫描件,及原件邮寄我司的照片及快递单号。同时,选房当天,代办人凭代办人及购房人的身份证签署《认购协议》等相关资料时应注明代办人姓名(代+购房人姓名)。
16、问:选房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现场?
答:需要所有购房人到场并签署认购协议;如一方到场,需提供另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及委托视频。
17、问:企业购房是否可以参与本次购房摇号?
答:不可以。
18、问:摇号选房后能否更换购房人?直系亲属是否可以更名?
答:不能。房地产开发商企业必须严格确保选房结果与网签名单一致,不一致的不得报送网签,房管部门不予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