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 望金沙筑1#、6-10#销售公示方案
来源:钱塘地产 日期: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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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望金沙筑1幢、6-10幢销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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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销售项目为望金沙筑(推广名:坤和融创开元﹒望金沙)项目1幢、6-10幢,共6幢,房屋套数584套,总建筑面积67658.78平方米。其中约101方户型289套,建筑面积29392.71平方米;约119方户型142套,建筑面积16950.98平方米;约139方户型153套,建筑面积21315.09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均价37500元/平方米(其中装修标准4000元/平方米)。
本次项目将提供不超过总房源量20%比例的房源供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摇号。本次项目将提供总房源量不少于2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本次项目本次房源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高层次人才家庭是指: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家庭必须以高层次人才本人为主购房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家庭以报名当日人才证是否有效来认定是否为人才,报名截止日后生效的人才证不能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办理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结果备案时,房管部门对高层次人才的优购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如果届时人才证已失效且未续期的,取消人才购买该套房资格。通过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取得的住房,自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其中,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和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优先摇号资格。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购房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采用杭州筑家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发的登记系统。通过我司官方微信内置的“线上登记系统”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关注并登陆“融创东南区域”(官方微信号:sunacdn)。点击线上登记,按“线上登记系统”提示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交审核。审核完毕后,“线上登记系统”将显示客户提交资料是否审核通过。成功通过审核者可在系统内查询下载《意向登记审核通过回执》。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次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的登记方式。在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和现场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71-82256666;15151517505咨询地址:杭州钱塘新区金沙大道泰美国际840号望金沙筑售楼处。咨询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0日,每天9点至18点。2020年12月8日9点至2020年12月10日18点截止,持续3日。在以上登记时间内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审核者,我司允许该部分客户在2020年 12月11日18点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六、登记应上传提交的资料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通道:我司“融创东南区域”(官方微信“sunacdn”);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2.户口本首页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3.婚姻证明(未婚不需要),即婚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4.杭州市范围内城镇户籍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提供杭州市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5.高层次人才如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需提供《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6.非杭州户籍不属于高层次人才家庭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7.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如需享受“无房家庭”优先政策,须提供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清晰完整原件照片);8.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个人(单身成年人)或夫妻双方(已婚家庭)各自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http://www.pbccrc.cn/ )查询,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完整原件照片上传,征信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征信证明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且符合银行的贷款政策,未提供者均视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9. 验资证明:首套房客户提供80万存款证明,二套及全款客户100万现金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定期存款证明或存折原件照片)。
七、购房意向登记
1、报名参加我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购房家庭,自该项目购房意向登记之日起至摇号结果公示当日止(需公证摇号销售项目),或至购房意向登记结果公示当日止(无需公证摇号销售项目),不得参加其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
2、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线上登记报名,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线上登记完毕并审核通过后,我司将在官方微信的“线上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3、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我司“融创东南区域”(官方微信号:sunacd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的次日上午9点整至下午4点整,公示期内接受客户异议,过期则不再接受异议。
4、《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第一轮:摇出高层次人才中选家庭116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第二轮:第一轮未中选的高层次人才家庭与其他经认定的“无房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117户,也不确定选房顺序;第三轮摇号:第一、二轮未中选人才家庭、无房家庭与其他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房源数量为前二轮摇号后的剩余房源,摇出第三轮中选家庭和轮候选房顺序;第四轮摇号:前三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邀请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日结束后次日早上9点整至下午6点整,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十、选房方案
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 3 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的购房家庭需付清金额等同于全部房款的预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放弃购买。
十一、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温馨提示:
1、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购房人承诺:本次线上登记提交开发商所有资料均为真实信息,如有